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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好 “人才10条”政策,南昌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来指导“支招”

分类:
新闻中心
作者:
李颖 蔡翔宇
2020/07/30 16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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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要】:
      “凡引进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昌落户,且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,并首次在昌为其缴纳社保满1年的,按照全日制本科(技师)以上3000元/人、全日制大专(高级工)1000元/人标准,给该企业提供就业岗位补贴。”